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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管理員 - 最新消息 | 2014-09-03 | 點閱數: 741

主旨:有關本市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結果乙案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市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成績如附件,獎勵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書面自評網路輔導部分:經輔導委員審查80分以上之學校予以業務承辦有功人員1人嘉獎1次。
(二)實地輔導訪視部分:
1、特優等:推動健康促進計畫有功人員5人各予以嘉獎2次之獎勵,並得於總敘獎額度(嘉獎10次)以內調整敘獎人數。
2、優等:推動健康促進計畫有功人員5人各予以嘉獎1次。
3、甲等:推動健康促進計畫有功人員5人各核發獎狀一幀(俟完成行政程序後另行核發)。
三、本案敘獎人員如含校長,請務必於本(103)年9月10日前檢送獎懲建議函或獎懲請示單至本局學輔校安科,俾利彙整提報敘獎事宜(案係統案處理,逾期恕不等候),餘等人員由學校本權責自行核定發布。
四、本案成績未達80分學校將列為103學年度優先輔導對象,以提供學校推動業務適當之協助,另有關輔導委員訪視意見後續將個別函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