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關校園電子煙防制措施,業以本局105年2月23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050178577號函及105年6月4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050570430號函送在案(諒達),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防範電子煙氾濫及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政策,請貴校配合於105年10月5日(星期三)前至線上填報系統查填第3季校園電子煙防制執行成效統計表,填報編號為第6643號。
二、本案中央單位依列管情形請地方政府按季查填(本次填答資料為105年7~9月),請貴校依前函校園電子煙防範措施執行。
三、檢附填報題目1份及前函影本2份供參(如附件)。